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领的其他情形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4×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并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出境证件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及监护证明,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护照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6号赤峰市公安局主楼西侧一楼
咨询电话:0476-8838505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西段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一楼
咨询电话:0476-3522910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公安厅审核、制证(公安厅审核、制证时限为4日)
办理费用:
换领申请:200元/证,加注20元/项